2021年陕西省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医学类
二、招聘程序
1.定向招聘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五)公示
报名结束后(9月17日24时至9月18日18:00),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体检前,核验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的,取消体检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9月14日8:00至2021年9月18日18时。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负责组织。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
(一)发布公告
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2021年面向社会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200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4日00:00至2021年9月17日24时。
(一)服务期限
3.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在脱贫县、山区县工作的浮动两级薪级工资;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
5.在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期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
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陕西人事考试网、网站发布公告。、
2021年9月6日
定向招聘人员须按照合同要求,在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七)聘用
2021年陕西省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2000人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4.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由各市区人社局、卫健委(局)进行公示。
(二)纪律要求
(四)体检考察
对无人报考或有空缺的岗位,调剂工作由各市区人社局、卫健委(局)组织。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陕西人事考试网。
(三)招聘方式
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报考信息,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材料的扫描件。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体检医院须安排在三级医院。
为指导应聘人员选报岗位,9月16日18时之前,报名系统将适时显示各岗位报名人数。9月16日18时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报名人数。
三、服务期限及待遇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应聘人员应按照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工作,具体要求由各市(区)另行通知。
专业的审核,参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点击查询专业目录)。对专业目录中没有的,根据所学课程按相近相似把握。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各市区人社局、卫健委(局)发布考试公告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采取笔试、面试或考察考核等方式进行,具体由各市区人社局、卫健委(局)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
(六)岗位调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市人社局和卫生健康委(局),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真实有效。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待遇
四、有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